2016年1-2月,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南寧市、欽州市范圍內部署開展了*階段的流通領域肥料商品的質量監測,共抽查南寧市、欽州市市場上銷售的肥料商品樣品50個批次。自治區工商局依法委托法定檢驗機構“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對監測樣品進行了檢測,檢測工作已經結束,現將有關抽查檢驗結果通告如下:
一、抽查概況及結果
*階段共抽查南寧市、欽州市(含市屬縣、鄉鎮)農資市場的肥料商品樣品50個批次,抽樣涉及上市肥料486噸,抽查檢驗依據均為現行有效的標準:GB 15063-2009《復混肥料(復合肥料)》、GB 21633-2008《摻混肥料(BB肥)》、GB 18877-2009《有機-無機復混肥料》、NY 525-2012《有機肥料》、GB6549-2011《氯化鉀》、GB 2440-2001《尿素》、GB 20412-2006《鈣鎂磷肥》、GB 20413-2006《過磷酸鈣》、GB/T 20937-2007《硫酸鉀鎂肥》及備案有效企業標準。經檢測,抽查的50個批次中,合格43個批次,總體合格率86%。
二、抽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本次抽查發現化肥存在的主要質量問題是:復混肥料、復合肥料的有效五氧化二磷、總養分、氯離子指標不合格;有機-無機復混肥料氧化鉀指標不合格。
三、抽查結果分析
(一)復混肥料(復合肥料)
本次抽查不合格的復混肥料(復合肥料)有6個批次,具體原因分析如下:
1.有效五氧化二磷:磷能夠促進植物早期根系的形成和生長,對種子形成至關重要,能促進作物分蘗和早熟,加強其抗寒能力,提高其產量和質量。本次抽查有2個批次復混肥料(復合肥料)產品有效五氧化二磷含量不合格。
2.總養分:總養分是指總氮、有效五氧化二磷和氧化鉀三種元素的含量總和,是植物生長需要量zui大的養分,也是平衡施肥時主要考慮的因素。如果總養分達不到包裝袋上明示的含量值,將導致植物生長不良,從而影響作物產量和品質,直接損害農民的切身利益。本次抽查中有1個批次復混肥料(復合肥料)的總養分達不到明示指標要求。
3.氯離子:肥料中氯濃度過高時,會抑制作物的正常生長,產生氯毒,致使作物特別是忌氯作物減產甚至絕產。GB 15063-2009《復混肥料(復合肥料) 》和GB 18382-2001《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要求氯離子的質量分數大于3.0%的產品,應根據氯離子的質量分數,用漢字明確標注“含氯(低氯)”、“含氯(中氯)”或“含氯(高氯)”。標明“含氯”的產品,包裝容器上不應有忌氯作物的圖片,也不應有“硫酸鉀(型)”、“硝酸鉀(型)”、“硫基”等容易導致用戶誤認為產品不含氯的標識。本次抽查中有5個批次復混肥料(復合肥料)的氯離子含量測試結果未達到明示值要求。
4.不合格原因分析:復混肥料(復合肥料)的養分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肥料生產廠家為降低生產成本,人為減少有效成分尿素、過磷酸鈣、鈣鎂磷肥、氯化鉀等原料的添加量;同時有部分企業因原料把關或生產過程中配方、投料配比控制不嚴而導致養分含量不合格。而氯離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產廠家未能準確計算基礎配方肥中氯離子含量或檢測肥料中氯離子含量,造成標注的氯離子規格與實際檢測結果不一致。
(二)有機-無機復混肥料
本次抽查不合格的有機-無機復混肥料有1個批次,具體原因分析如下:
1.氧化鉀:鉀是植物生長所必需元素之一,它與氮、磷按照適當的比例配合使用,才能保證作物的正常生長發育。而鉀肥施用量不足會導致植物生長不良、易倒伏、果實不飽滿,造成農作物減產。本次抽查有1個批次有機-無機復混肥料產品鉀含量不合格。
2.不合格原因分析:該批次不合格的有機-無機復混肥料明示含鉀2%,而根據GB 18877-2009《有機-無機復混肥料》規定,標明的單一養分含量不得低于3.0%,主要原因生產商為了獲得不當利益,沒有按照標準規定投放含鉀原材料。